| 本文作者根据我国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提出了缓和供需矛盾的“阶梯电价收费法”。其基本观点主要有:1.电力增长率与国民经济增长率之间的比例不当。2.现行工业用电收费偏低,电力行业利润率逐年下降,因而难以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改善供电质量。3.计划供电,计划用电。超计划用电者或不按计划供电时,都应承担各自的经济责任等等。目前正值经济体系改革之际,上述观点旨在以经济扛杆为动力,协调和推动电力工业与其它行业的同步发展和节能技术工作的更深入地开展。但这项改革能否会受到其它各种因素的制约?为此,我们希望能引起学术界和企业界人士的广泛重视和探讨,使这项改革工作更扎实、更有基础。本刊将特辟专栏,欢迎各位读者踊跃来稿,各抒己见。 |